疫情防控不松懈 孝昌交警一晚查处8名“酒司机”

03-16 18:48   0 孝昌县融媒体中心  

随着疫情形势呈向好态势发展,复工复产逐步在推进,道路上人流、车流增加。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3月15日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结合疫情防控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科学安排警力,加强重点区域交通流量监测,及时调整路面勤务模式,将整治行动由城区向乡村延伸形成包围圈,分别在辖区周巷高速路口、大涵洞路口、107国道执法服务站等重要路口路段设置检查点,重点检查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酒驾违法行为坚决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让酒驾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80余人次,警车12台次,检查过往车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余起,其中酒驾8起,无证驾驶1起,其他违法行为30余起,教育并放行未达到饮酒驾驶的2起,有效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提示:酒驾不仅给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切勿心存侥幸,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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