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关于实行分区分级交通管控和
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根据《关于做好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交通运输保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孝昌疫情防控实际,现就实行分区分级交通管控和人员安全有序流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县域内出行。出行人员凭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个人健康证明,自驾或包车经普通公路(不能上下高速公路),在各交通管控卡口接受查验,测温正常后通行,无需另行提供流入地接收证明和车辆通行证等。
二、省域内出行。1.往返省内其他市州中低风险地区的,凭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个人健康证明、电子通行证,自驾或包车经高速公路或普通公路,在各交通管控卡口接受查验,测温正常后通行,无需另行提供流入地接收证明。2.往返省内其他市(州)高风险地区的,凭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个人健康证明、电子通行证、流入地接收证明,自驾或包车经高速公路或普通公路,在各交通管控卡口接受查验,测温正常后通行。
三、省外返孝昌。凭湖北(外省)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个人健康证明、目的地接收证明,自驾或包车经高速公路或普通公路,在各交通管控卡口接受查验,测温正常后通行。
四、严格管控离鄂通道。前往外省务工人员、外省滞留在孝昌返乡人员(北京市除外),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个人健康证明、目的地接收证明,向县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提出申请,采取“点对点、一站式”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外出务工人员返岗,帮助外地滞孝人员返乡。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5日起执行,请广大司乘人员出行过程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安全出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对有关管控措施适时调整。
联系人:叶警官、陈警官
联系电话:4772393、4772373
服务地点:孝昌县北京路186号交警大队(大院内一楼)
孝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