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小河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村民周丽向公安机关求助,她从孝感北站乘坐出租车回小河镇庆丰村,下车时将背包遗失在出租车上(背包内有三千余元现金,银行卡十多张,身份证一张,苹果手机一部,香烟三包)。
接警后小河派出所副所长李子忠迅速出警,跟报警人周丽取得联系,详细询问情况后,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进行视频巡查。通过长达三小时的视频巡查,发现一辆大悟籍出租车(鄂KX7083)与报警人所提供的出租车特征基本一致,民警迅速通过警综平台进行查询,联系上该车司机。司机称确有一名女性抱着孩子从孝感北站乘坐他的车回小河镇庆丰村,下车时将背包遗失在车上。经协商,该司机同意将背包从大悟送到小河派出所。
19时许,出租车司机将背包送到小河派出所后,由于报警人周丽带着孩子不方便自取,民警立即驱车赶到她家中,确定与背包内物品基本一致后,民警将背包交还到周丽手中,周丽高兴的从民警手中接过背包。她说自己非常激动,钱包里有十多张银行卡,还有身份证,苹果手机,如果丢失的话需要大量的时间去补办,非常感谢派出所民警,遗失的背包才能失而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