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原创   08-11 20:15   0

8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晚霞带领检查组,到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蔡传杰、县委常委、副县长吴明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丽娟参加执法检查和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周巷镇碎石场生态修复现场、小河镇杨畈槐河段水质污染治理现场、小河镇小河溪水体生态修复现场、花园镇博士湾河湖治理现场,通过看现场、听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

李晚霞在座谈会上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各项规定、工作责任和任务清单,查找问题和短板,并下大力气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进一步推动制度规定落地落实,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不配套、不衔接、不相适应的问题。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执法协作、宣传配合、沟通保障等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进机关、企业、社区、农村,带动群众共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记者:黄一阳

编辑:丁珂 李梦婷

责编:罗薇

终审:汪海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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