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动车辆通行管理,创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期,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行动中,交警大队花园中队民警采取设卡查缉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区主要路段路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民警依法对乱停乱靠乱放的车辆,采取劝离、锁定、拖离、处罚等方式,加大管理力度,对驾驶人不在场或拒不听从劝导的,依法进行拖离;对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随意调头、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及时劝阻教育;对行人、电动车违规安装遮阳棚、随意横穿,驾驶乘坐摩托车不带头盔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决不姑息,形成高压态势。
04孝昌公安交警制作10块展板,摆放在城区2个执勤岗亭,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普法,耐心地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电动车相关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据了解,6月1日至6月15日,孝昌公安交警共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00余起,其中劝导行人不闯红灯200余人、不走斑马线90余人、电动车闯红灯150余起、摩托车无牌无证和不戴头盔的60余起、乱停乱靠的80余起,拆除遮阳伞500余副。下一步,孝昌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对行人、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温馨提醒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的做法,不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破坏车辆自身平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体积小,速度快,灵活性强,而在安装遮阳伞后就增加了车的宽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会出现对路面宽距估计错误等行为,易发生事故。
二是干扰驾驶人行车视线。遮阳伞的伞柱正好竖立于驾驶人的鼻子前,阻挡正前方的视线,使得驾驶员行驶过程中需要长时间的左视右看,易引起疲劳驾车,同时也挡住了后面车辆及对面来车的视线,带来隐患。
三是增加路面交通压力。车辆安装这种伞,会加大路面机动车密度,给路面交通安全管理带来新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