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推荐评选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我市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月23日至3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3月27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市脱贫攻坚表彰推荐评选工作专班(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联系人:刘念
联系电话:
0712—2281098
传真:0712—22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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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32000
孝感市脱贫攻坚表彰推荐评选工作专班
2021年3月23日
来源:孝感市脱贫攻坚表彰推荐评选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