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90171名“保护伞”被处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战果显著【决战报道之五】

12-14 15:21   0

“黑恶势力往往与‘保护伞’相伴相生,严重危害一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全国扫黑办在接受长安剑专访时表示,专项斗争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一体推进。


全国扫黑办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76627起,处理90171人,其中厅级干部315人、处级干部4913人。


专项斗争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的民意调查,对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印象深刻的工作中,84.1%的群众选择了“打伞破网”,位居首位。


“打伞破网”效力彰显


——冲破阻力。黑恶势力长期盘踞一方,大多与“保护伞”深度勾连,彻底查办阻力重重。在破案攻坚中,必须坚持“扫黑”“打伞”协同推进,突破黑恶势力的最后防线。内蒙古通辽易连峰涉黑组织,长期在当地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公安机关多次立案侦查后不了了之。2019年10月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等“保护伞”被查处后,才被一网打尽。专项斗争以来,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463个,其中2869个同步挖出“保护伞”,占比82.8%。

2020年7月内蒙古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在包头中院受审。


——整肃队伍。各级政法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查处执法司法领域“保护伞”问题。截至10月底,全国共立案查处政法系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4907人,占查处总数的38.7%。江西、湖北先后查处充当“保护伞”的县级公安局局长40人,占现任总数的1/6,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顺应民心。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有45%的群众认为扫黑不打伞,黑恶势力会卷土重来。黑龙江于文波涉黑组织非法垄断呼兰区供热、住建等市政项目,在冬季强行中断供热,引发群体性上访,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该案依纪依法查处涉黑腐败和“保护伞”191人,带动相关行业领域乱象得到有力整顿,目前供热准时温足,物价平稳,当地群众纷纷点赞。


——净化生态。随着“保护伞”被查处,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链条压得更加紧实,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得到有效净化。湖北恩施严金涉黑组织在当地横行霸道,实施故意伤害等犯罪数十起,为逃避打击,拉拢侵蚀62名公职人员提供非法庇护,群众告状无门。该组织被打掉以后,恩施州委深入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26名公职人员主动说明违纪问题,当地党风政风焕然一新。


打准“七寸”破解难题


——以“一案三查”破解发现难。涉黑涉恶“保护伞”往往深藏幕后,发现难度大。办案单位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在查办黑恶势力的同时,追查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近3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线索71494条,为“打伞破网”提供了靶向指引,让“保护伞”无处藏身。


——以“协同办案”破解查处难。打击黑恶势力与“打伞破网”办案主体不同,沟通不畅将影响打击实效。各地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建立协同办案机制,通过联合调查、“双专班”办案等方式,推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湖南在办理尚同军涉黑案中,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联合包案督办,组建工作专班协同作战,湘西州政法委原书记等89名存在涉黑腐败问题和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被依纪依法查处。

2020年7月,湖南湘西州政法委原书记欧阳旭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以“杀回马枪”破解打透难。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往往盘根错节,有的为蒙混过关,甚至推出“小喽啰”顶包替罪。对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动各地全面回溯核查“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对进展缓慢或草率结案的逐案筛查、深挖彻查。四川饶拾元涉黑案审结后,群众仍然举报,省扫黑办会同省纪委监委组织深入评查,回溯深挖出珙县公安局原局长、政委等8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惩处不到位问题,推动案件查深查透。


防范“官黑勾结”须三个“强化”


——强化日常监督。紧盯黑恶犯罪易发、治理乱象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发挥好“三书一函”(监察、司法、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等作用,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可能涉及“保护伞”苗头问题的,实行提级核查,做到早发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

——强化干部交流。前期查处的“保护伞”案件,主要集中在一些实权部门、实权岗位。必须紧盯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规定。既要加大一把手交流力度,也要加强重点单位班子成员、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交流,防止因长期一岗位履职被黑恶势力围猎,形成“利益同盟”。


——强化警示教育。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案为鉴,主动查摆问题、扎实抓好整改,紧握法纪戒尺、强化固本培元,自觉抵制诱惑,增强自身“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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