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610户贫困户直接从事稻田综合种养7800亩,孝昌探索新模式助推精准扶贫!

09-03 16:27   0

8月31日,孝昌县王店镇栀子港村贫困户余砚初来到稻虾养殖基地挑选龙虾出售。他说:“今年已收益7万元,再过十多天水稻便可以收割了,一块田可以赚两份钱,稻虾综合种养是个‘好门道’。”

近年来,孝昌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因地制宜发展综合种养,创新多种稻虾综合种养促精准扶贫方式。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发展稻田综合种养面积2.3万亩,扶持610户贫困户直接从事稻田综合种养7800亩。

稻虾综合种养入股分红方式。支持稻虾综合种养连片基地建设,通过连片基地流转贫困户土地,贫困户以土地入股或向商业银行申请贴息贷款入股到连片基地,连片基地经营业主负责经营,每年按股金和入股土地面积给贫困户发放稻虾股金分红。连片基地经营业主与银行签订资金使用、管理、还款协议,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贫困户自养方式。县水产局、县劳动就业局联合到各地乡村组织贫困户培训稻虾技术,引导贫困户通过改造自有稻田发展稻虾综合种养。

劳务用工方式。鼓励稻虾综合种养连片基地优先雇佣贫困户,基地与贫困户签订劳务用工协议,聘请贫困户到基地种草、种稻,进行生产管理,每年劳务用工不少于100天,确保每名贫困用工人员年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

财政资金利益链接方式。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经营主体,经营主体通过折资入股形式与贫困主体形成利益链接。明确经营主体享有50%的股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10%的股权,贫困户享有40%的股权。贫困主体享受股权15%的固定分红。连续分红5年,5年后股权全部移交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链接。

基地带动贫困户模式。针对小龙虾的养殖贫困户单独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的问题,探索“新型经营主体+贫困养殖户”的方式,贫困户养殖虾苗直接供给新型经营主体养殖成虾,今年,该县进行试点,利用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小龙虾虾苗保底价收购和技术服务等协议,从水草栽培、水质调节、种虾购进和投放、后期的管理与虾苗的捕捞、销售等环节全程跟踪服务、指导,在传授技术的同时保证贫困户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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