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正式启动原新农合2017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种费用报销工作,记者在县就业局业务经办大厅医保窗口看到,前往报销费用的人员络绎不绝。
按原新农合医保政策规定,经审核确认后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持下发的慢性病证、本人当地农行或农商行卡、2017年参保缴费收据,凭2017年度医疗机构门诊发票可进入统筹基金报销。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的医疗费用在相应病种限额内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进行报销。
花西乡湛鲁村村民 张胜军:我今天领慢性病药费,现在党的政策好,一年吃药三、四千元能报1500元,今年的医疗费也没有交。我是贫困户,党的政策越来越好,生活一年比一年好。
季店乡连花村村民 汤元清:我有心脏病,每天都要吃药,一天三种药,去年用了1850元,报了1500元。这个政策蛮好,减轻了一些负担,报销的人还挺多。
据了解,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系统已开通门诊慢性病前台结算功能,广大慢性病患者持慢性病证、社保卡在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慢性病门诊就医,可直接享受报销优惠。县医保中心原则上不再报销慢性病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性病费用。
县医保服务中心副主任 唐忠和:今天来的人比较多,但是我们举全局之力组织近40名干部职工来参与这个工作,就想方便老百姓、方便群众,把慢性病工作启动好,落实好。2018年,我们的政策会更加方便、更加惠农,在县内门诊报销的慢性病病人直接可以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进行及时结报。县外的门诊费用到中心报销,为了方便病人,也就是即报即销。
截至目前,县就业局业务经办大厅已受理近1000余名慢性病患者或亲属送来的报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