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澴河孝昌王店段村级河库长李木舟正在和镇农口的工作人员拆除河龙村禁养区内的猪舍。至此,澴河孝昌王店段河龙村周边禁养区内的养猪场全部关停。
近年来,孝昌全面推行“河(库)长制”,明确县、乡、村三级河(库)长责任,实现人水和谐相处,水资源可持续发展。
孝昌按要求设立县级河库长17人,乡级河库长98人,村级河库长377人,对全县的河流、水库和干渠实现管理全覆盖,开展养殖污染整治、实施侵占河库水域及岸线整治、水污染防治、城乡污水整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非法建筑取缔等六大行动。
孝昌还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配备农村保洁员1560名、专用车辆1230台,不断增强水污染防治能力。同时,加大打击非法捕捞力度,维护水生态环境。2017年以来共查处电捕鱼案件30余起、偷鱼案件1起,处理渔业纠纷6起,取缔澴河、江河等河流“迷魂阵”49处,拆除拦河网、“绝户网”1500余米,收缴电鱼设备32套。在观音湖、澴河等水域各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各类鱼苗2600余万尾。